受****委托, 2024年8月9日15****交易中心****中心)组织开展市州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购)竞价交易。请交易****交易中心官网(www.****.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专场列表中选择“交易→**市场→ 2024年8月9日**省市州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购)竞价交易专场”参与交易。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以销竞购)竞价交易模式,即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小麦的销售和采购。注意事项:
(一)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并按10元/吨递减报价,应价高者成交。
(二)采购标的成交则相对应的销售标的同时成交,同时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合同。采购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销售价格以公告清单公布的价格为准(固定不变)。
(三)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交易规则,谨慎评估市场、政策风险,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交易资格及报名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在年审有效期内,****中心无交易违约记录的企业可报名参与交易。
三、交易标的信息
(一)销售出库青稞
1.标的号:SCSXDL2401,数量:500吨,产地:**;等级:三等以上
2.交货地点:**省**县察汗**镇**街5****大队对面)
3.固定价:2440元/吨
4.销售合同交割验收及结算: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或****交易中心账户。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自成交之日60天内。
5.卖方需向买方开具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油(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及时签署《验收确认单》。交易中心在《验收确认单》签署之后将相****银行账户。
(二)采购轮入青稞
1.采购品种、产地、数量
| 品种 |
产地 |
生产年份年 |
数量(吨) |
| 小麦 |
** |
2024 |
500 |
2.入库地点:**县察汗**镇**街5****大队对面)
3.起拍价格:不公示。本次采购所报价格为散装到库价。
4.采购小麦质量要求:
采购为2024年新产**小麦,采购中标方必需提供新产小****防治所的检验报告,由委托方审核质量检测报告,并于竞拍当日12时前****交易中心,逾期反馈的竞价交易企业无法参与竞拍。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小麦GB1315-2023三等以上,水分、杂质、不完善颗粒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符合GB/T20571-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的要求,各项指标限值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 |
限值 |
符合标准 |
| 1 |
容重(g/l) |
≥750 |
GB/T 5498-2013 |
| 2 |
水分(%) |
≤12.5 |
GB 5009.3-2016(第一法) |
| 3 |
杂质总量(%) |
≤1.0 |
GB/T 5494-2019 |
| 4 |
杂质(矿物质)(%) |
≤0.5 |
GB/T 5494-2019 |
| 5 |
不完善粒(%) |
≤8.0 |
GB/T 5494-2019 |
| 6 |
色泽、气味 |
正常 |
GB/T5492-2008 |
| 7 |
硬度指数 |
/ |
GB/T 21304-2007 |
| 8 |
面筋吸水量(%) |
≥180 |
GB/T 5506.4-2008 |
| 9 |
品尝评分值(分) |
≥70 |
GB/T 20571-2006 |
| 10 |
色泽、气味(储存品质) |
正常 |
GB/T 5492-2008 |
| 11 |
铅(以Pb计)mg/kg |
≤0.2 |
GB 5009.12-2023(第一法) |
| 12 |
镉(以Cd计mg/kg |
≤0.1 |
GB 5009.15-2023 |
| 13 |
总汞(以Hg计)mg/kg |
≤0.02 |
GB 5009.17-2021(第一篇第一法) |
| 14 |
总砷(以As计)mg/kg |
≤0.5 |
GB 5009.11-20214(第一篇第二法) |
| 15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μg/kg) |
≤1000 |
GB 5009.111-2016(第二法) |
| 16 |
玉米赤霉烯酮(μg/kg) |
≤60 |
GB 5009.209-2016(第一法) |
5、根据《****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采购的省级储备原粮应为2024年新产小麦,质量要求如下:
5.1、****交易中心交易成功后,在发货前确认中标货位与供货货位是否一致,数量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标质量要求等,并索取当地具有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货位小麦质量检测报告(有CMA认证)。
5.2、卖方提供净粮到买方库区,买方逐车检验并入库,买方在逐车检验时,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通知卖方进行退货处理。如果杂质、不完善率超标,并且经过过筛清理后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买方可以予以接收入库,卖方承担清杂及筛下物损耗数量和相应的清理费用并等量补库;水分≥12.5%不予入库;粮食质量分批次验收和整仓验收以海****检测中心检验的结果为准,验收不合格,买方将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包括:入库费用、二次搬倒费用和损耗,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等),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暂不发货时,由卖方无偿提供粮食储存与保管,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保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5.3、质量合格后,双方共同派员过磅检斤,核杂减损,以买方库区地磅为准,进行结算。买方不承担路途损耗,双方及时提供真实详细的收货和发货数量。
5.4、卖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保证金
(一)采购保证金11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二)销售保证金11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三)保证金必须在8月9日12****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确认到账。
收款单位名称:**省粮油****公司
账号:203********100****93011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五、交易手续费
竞价成交后,交易中心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1‰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从双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六、违约处理
(一)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违约按照《**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及本期《交易公告》的规定处理。
(二)合同履约顺序为先销售出库再采购入库,销售合同如违约,原则上后续采购合同同时违约。
七、其他
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买卖双方参与交易,即视为知晓并遵守《**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及本期《交易公告》的规定。
联系电话: 马志鹏 李星辰 李伟超
电 话:0971-****779、189****3350
传 真:0971-****779、0971-****0101
****中心
**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