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古蔺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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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环卫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补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9 10:00:00,更正为:2024-08-23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9 10:00:00,更正为:2024-08-23 10:00:00。标书代写

一、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条技术要求(五)环卫机具配置

1.存量设备:政府存量资产采用租赁的形式供中标人使用,租赁费用评估后经双方同意确定(存量设备具体如下)。

更正为:1.存量设备:政府存量资产采用租赁的形式供中标人使用,供应商投标时租赁费用按暂定123万元/年,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租赁费用经第三方评估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存量设备具体如下)。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条技术要求(六)人员移交:参考已市场化地区环卫聘用人员的安置情况,中标人结合《劳动法》

相关规定,承担甲方经济补偿费用,中标人须全员接收采购人现有所有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执行企业薪酬待遇,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接收的工人如未发生严****公司管理制度的不得辞退,确保人员安置稳定可控。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条技术要求(六)人员移交:参考已市场化地区环卫聘用人员的安置情况,中标人结合《劳动法》

相关规定,承担甲方经济补偿费用,中标人须全员接收采购人现有所有职工共计385人(工龄连续计算)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执行企业薪酬待遇,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接收的工人如未发生严****公司管理制度的不得辞退,确保人员安置稳定可控。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8月23日10:00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金兰街道**村4组90号

联系方式:083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8-****0111-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28-****0111-8226

****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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