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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074188 | 建设单位法人:张启斌 |
| 毛顶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大道东段1006号 |
| 年产 7500万件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集聚区 **大道东段1006号 |
| 经度:121.48994 纬度: 28.649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17 |
| 台集环建〔2020〕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3-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99 |
| 411.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0741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3********592219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3********592219K | 竣工时间:2023-12-19 |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1 |
| 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21914 page=1 extra=#pid22995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3199万元,新增建设冷镦、水抛、清洗线 清洗、废切削液处置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技改后企业产能从原来的年产13450万件汽车零部件降为年产7500 万件汽车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3199万元,新增建设冷镦、水抛、清洗线 清洗、废切削液处置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技改后企业产能从原来的年产13450万件汽车零部件降为年产7500 万件汽车零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原有机加工、热锻、磷皂化等工艺的基础上新增冷镦、水抛、清洗线清洗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在原有机加工、热锻、磷皂化等工艺的基础上新增冷镦、水抛、清洗线清洗等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酸洗废气:加强对酸洗槽的封闭,硫酸雾经槽边吸风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利用现有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并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 2、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排气筒。 3、抛光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 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废气处理设施。 4、加热成 形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再通过1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利用现有废气处理设施。 5、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利用现有排气筒。 6、冷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再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增废气处理设施。 7、废切削液处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再通过 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增废气处理设施。 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利用现有处理设施。 废水: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处理。 2、工艺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处理。根据调查,企业建有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主要为混凝沉淀,水抛废水预处理工艺为隔油+混凝沉淀,废脱脂液、废皂化液、废酸洗液和废磷化液这些高浓度槽液分批次均量注入,非一次性注入),处理规模为150m3/d(本项目实施后工艺废水量为 96.8t/d,在处理能力范围内)。 固废:1、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混入其它固废或随意堆置、丢弃。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委托**市德****公司等进行安全处置, 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 度。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 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用于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必 须完好无损,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 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利用现有危废堆场。 2、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保持清洁。 噪声: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 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 并且合 理布置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 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 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 噪现象;生产车间作业时关闭门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酸洗废气:已对酸洗槽封闭,设置了槽边吸风装置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分别经3套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抛丸废气: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抛光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经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加热成形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再通过 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5、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6、冷镦废气:冷镦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冷镦脱油机废气也收集后经另一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2股废气合并后再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7、废切削液处理系统废气:未建设。 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废水: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处理。 2、工艺废水:企业于2023年7月**了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50m3/d,相比原废水处理设施,增加了生化处理工艺,具体工艺流程见图3.1-2。 固废:1、危险废物:已在企业西南侧建有危废仓库,对危废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放置。废水处理污泥、磷皂化废渣委托**金****公司利用处置,废包装材料(桶)委托******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委托绿保****公司和******公司处置,废油委托******公司综合利用处置。 ,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保持清洁。 噪音:企业采取了尽量选取先进 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 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 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 噪现象等噪声防治措施。根据监 测,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
| 废气:1、在冷镦废气中冷镦脱油机废气处另外设置了一套油雾净化装置,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 2、废切削液处理系统和切削液集中过滤装置未建设,变更为1套集中式切削液净化再利用设备对废切削液回收利用,不再产生废切削液处理系统废气,属于污染防治强化。废水:1、企业于2023年7月**了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50m3/d,相比原废水处理设施,增加了生化处理工艺,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 过程的管理; 企业针对本项目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土壤: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设置围堰和分区防渗措施, 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 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风险:企业已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 过程的管理; 企业针对本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土壤:企业已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做了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设置围堰和分区防渗措施, 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9186 | 5.0963 | 0 | 0 | 4.919 | 4.919 | |
| 0 | 2.459 | 2.548 | 0 | 0 | 2.459 | 2.459 | |
| 0 | 0.246 | 0.255 | 0 | 0 | 0.246 | 0.24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54 | 0 | 0 | 0 | 0 | / |
| 0 | 0.192 | 0.218 | 0 | 0 | 0.192 | 0.192 | / |
| 0 | 3.1 | 3.798 | 0 | 0 | 3.1 | 3.1 | / |
| 0 | 0.276 | 0.728 | 0 | 0 | 0.276 | 0.276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 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 关标准限值,总铁、总锌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 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 | 企业于2023年7月**了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50t/d,相比原废水处理设施,增加了生化处理工艺,厂区内车间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相关废水分别收集后,由管路泵送至废水站综合废水集水池;其中,水抛废水在车间内收集、反应沉淀预处理后,再从中间水池泵送至废水站综合废水集水池,皂化槽液在车间内收集后泵送至废水站的皂化槽液集水池后直接加药泵入污泥压滤机;其余浓槽液分成三大类分别泵送至废水站浓槽液收集池1-3,静止沉淀或隔油后视废水站运行情况逐步少量的配综合废水集水池;其余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应急废水等均直接送综合废水集水池。 综合废水(200t/d)在充分调节水量水质后,由泵提升后送入混凝沉淀池,经调节pH值、混凝反应沉淀处理,去除废水中大部分悬浮物、磷酸盐,上清液出水自流进入气浮池,去除废水中大部分石油类,同时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磷酸盐等污染物,气浮池出水自流进入中间水池,与厂区生活污水(50t/d)混合后泵送进入兼氧池并自流进入好氧池进行生化处理,经生化处理后的废水通过二沉池沉淀后自流至回用水池,再泵送至砂滤罐进步去除悬浮物,最后通过采样口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废水标排口pH值范围为7.3~7.5,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6 mg/L、氨氮1.33 mg/L、总磷0.85 mg/L、总氮15.0mg/L、悬浮物17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2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mg/L、总锌0.75mg/L、总铁0.33mg/L、石油类0.10mg/L、动植物油类0.77 mg/L,磷酸根(PO43-)未检出。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 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 关标准限值,总铁、总锌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 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 | 企业已建有化粪池和隔油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处理。 |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的pH值范围为7.2-7.4,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120mg/L、化学需氧量为244mg/L、氨氮32.1mg/L、总磷5.28mg/L、悬浮物37 mg/L、石油类0.72mg/L、总氮62.2mg/L。 |
| 1 | 酸洗废气处理设施DA007-DA009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对酸洗槽封闭,设置了槽边吸风装置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分别经3套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DA007酸洗废气排放口1、DA008酸洗废气排放口2、DA009酸洗废气排放口3硫酸雾最大平均浓度均小于检出限。 | |
| 2 |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DA001-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 | 抛丸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DA001抛丸粉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38.3mg/m3,DA002抛丸粉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2.1mg/m3, | |
| 3 | 抛光废气处理设施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 | 抛光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经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 DA003抛光粉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10.4mg/m3 | |
| 4 | 加热、成形废气处理设施DA004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相关炉窑标准。 | 加热、成形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再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DA004加热成型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2.3mg/m3 | |
| 5 | 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6 | 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台环发〔2019〕37号)特别限值。 | 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DA006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各指标最大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44mg/m3、二氧化硫(基准氧含量)<3mg/m3、颗粒物(基准氧含量)<1.0mg/m3、烟气黑度<1级, | |
| 6 | 冷镦废气处理设施D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 | 冷镦废气:冷镦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冷镦脱油机废气也收集后经另一台油雾净化装置处理,2股废气合并后再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DA005冷镦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0.56mg/m3。 |
| 1 | 噪音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针对噪声已采取以下措施: 1、在厂区的布局上,本项目车间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位置; 2、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并采用吸声材料,高噪声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 3、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企业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禁止鸣笛; 4、设置隔声屏障和隔声罩; 5、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通过以上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噪声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评要求。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1.0~64.9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9~54.5dB(A)。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废堆场,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 一 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XG1-2013)。 |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已按规定设立了专门的贮存场所,对固废进行了分类收集、存放。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固废中废水处理污泥、磷皂化废渣委托**金****公司利用处置,废包装材料(桶)委托******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委托绿保****公司,切削液废渣、废水处理浮油、废油委托******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废边角料、烟尘集尘灰、抛丸集尘灰、抛光集尘灰、废磨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其中废边角料、烟尘集尘灰、抛丸集尘灰、抛光集尘灰、废磨料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 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 企业针对本项目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企业加强了安全管理;加强了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 加强了生产过程的管理; 企业针对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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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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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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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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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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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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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