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金秀****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1日 |
| 标 题:金秀****改革局****镇社****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金发改审批〔2024〕6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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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镇社****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头****治理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西南****公司编制完成,并****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了专家审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镇社****中心。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大院内。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5.80平米,总建筑面积349.50平米。**一栋2****镇社****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现场拆除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8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93.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7.9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县级财政资金。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头****治理中心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头****治理中心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0.38 | ||||||
| 设计 | 核准 | 3.80 | ||||||
| **工程 | 核准 | 93.95 | ||||||
| 监理 | 核准 | 1.98 | ||||||
| 设备 | 核准 | 0.00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