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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实施办法》,现将“****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进行批后公开,如有异议,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 项目名称 |
****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设项目 |
| 类型 |
批后公开 |
| 公示类别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
| 建设单位 |
**** |
| 发证编号 |
**** |
| 用地位置 |
耿马县耿马镇三公里耿马至孟定二级路旁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总用地面积:380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7.4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76.43平方米,容积率0.74,建筑密度23%。 |
| 公示期限 |
7个工作日(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5日) |
| 联系电话 |
0883-****730****中心) |
| 联系邮箱 |
****@126.com(因工作需要公开) |
| 说明 |
1.书面反馈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的最后一天24:00前,逾期视为无效意见。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3.信件寄往耿马县公园路63******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
| 附件 |
****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验收图(图纸为公示稿,以最终审核图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