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科技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文****生态环境局**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920 传 真:0757-****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科技园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会水边岗村“岗仔顶”(土名)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1万元。项目生产的产品有硅酮密封胶、硅烷改性聚醚胶、环氧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聚氨酯热熔胶、加成型有机硅粘接密封胶、硅橡胶密封胶、隔热条、隔热胶等,以及相应配套聚合物α,ω-二羟基聚二甲基硅氧烷(俗称107胶)、二甲基硅油和配套色浆等,年产高性能密封材料317933.84吨、高性能节能材料4708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产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密封胶厂房F1、F2、F3、F4的有机废气经冷凝(部分环节)+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直接燃烧(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甲类厂房F5、甲类厂房F6、节能材料厂房F8的玻纤增强尼龙66隔热条和隔热胶、丙类储罐区、乙类储罐区、科研楼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甲类厂房F7的有机废气、氨气经两级氨气吸收反应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节能材料厂房F8的硅橡胶密封条的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直接燃烧(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高端装备厂房F9的乳化液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2024年8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