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8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输变电)

审批
浙江-台州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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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4年8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输变电)

发布时间:2024-08-09 16:05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公司**湾新区建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公司

**市**市**湾新区

****

建兴110kV变电站**工程;外沙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沙北π入外沙变110kV线路工程(含沙北、富强侧改接);**~外沙(T沙北)π入建兴变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妥善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租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粪便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运营期,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土方工程。(2)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低速行驶,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施工场地。(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进行苫盖。(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5)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固废:建筑垃圾及弃土拉到指定建筑垃圾收纳场,不得随意堆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涉及拆除废旧塔材、导线、金具等****公司物资部门集中处置;运营期少量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铅蓄电池、检修产生的少量废电抗器油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立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工况下产生的事故油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油污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2)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3)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电磁:架空线路合理设计导线对地高度,经过非居民区时对地距离应不小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对地距离应不小于7.0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地下电缆敷设时,在每一相电缆外包裹绝缘层和金属护层,并采取直接接地措施,容纳地下电缆的管沟内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9679 传真:****9919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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