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精神堡垒制作发布服务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五粮****中心项目营销道旗、围挡及精神堡垒制作发布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四、招标人地址:**市青城山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8日-**市**区静沙南路29号**壹号二期7栋28楼。
七、公示期: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16日
八、中标候选人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40460元。
服务周期:三年(以招标人验收合格当日起计,至累计满三年止,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监测报告)。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453356元。
服务周期:三年(以招标人验收合格当日起计,至累计满三年止,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监测报告)。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公司
投标报价:475150元。
服务周期:三年(以招标人验收合格当日起计,至累计满三年止,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监测报告)。
九、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业主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8-****0022
邮箱:****@qq.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391
邮箱:****@qq.com
十、质疑相关: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邮箱:****@163.com;代理机构邮箱:****@qq.com。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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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
公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