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地点:**** (**市**南路101号金銮大厦15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3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万元
采购需求:
完成《**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总报告、开展重点专题研究等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地点:**** (**市**南路101号金銮大厦15楼)
方式:(1)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获取地点:**** (**市**南路101号金銮大厦15楼)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2024-09-03 09:30 (**时间)
地点:**省**市**南路101号金銮大厦15楼开标二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本项目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采****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或“信用**”(www.****.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标书代写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4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171号
联系人:王梦迪
联系电话:****1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三里河路5号B座5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7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9****7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