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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城实〔2024〕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政府〔2022〕453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3444.73平方米,其中墓穴区面积42362平方米,花坛葬/壁葬区面积2162平方米,主要建设单穴墓3000个,双穴墓6000个,**一栋管理办公及业务用房,一栋骨灰寄存楼;配套建设步行道、广场、绿地、给排水、供配电、通信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1363.48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城南街****公墓南侧后洋地块。
六、建设工期:120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