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一、二、三、四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市**区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巴****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号、巴农函【2024】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财政补助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二、三、四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号、巴农函【2024】8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一标段:关公镇双魁村、**村,**镇关公庙村、石佛村、插旗村、双石村、小元村、千丘塝村、法华村; 二标段:****社区、**社区、文通村、桂花村、寨子村、**寺村、八角村,九镇彭家梁村; 三标段:****社区、**社区、联盟村、元山村、柏杨村、**村、**村、**村、旭光村; 四标段:****社区、团包垭村,司城街道印盒村,****社区、****社区、**寨村、得胜村,明阳镇金包村、二郎庙村、双凤村;
2.1.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田(地)块整治17093.84亩,地埂/田埂521734.06米,地力培肥45000亩;灌排渠系51688m,其中**0.4mx0.4m灌排渠35973m、0.6mx0.4m灌排渠14099m、0.8mx0.6m灌排渠191m、整治1.0mx0.8m灌排渠1425m;PE管埋设25117m;**渠系建筑物8处,整治围水田4口,**提灌站5座,**蓄水池20口,整治山坪塘167座。整治3.0m宽机耕道47867m,整治3.5m宽机耕道5740m,**2.5m生产路120972m;
2.1.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四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项目所对应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工的还需提供交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04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cn)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27-****218 0827-****7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办事处**社区三组国资大厦
邮 编: 636063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827-****577
传 真: 0827-****57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泸****中心街63号1号楼附1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0-****877
传 真: 0830-****87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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