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消费动能,我局拟公开遴选2024年“惠聚** 金秋有约”促消费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聚** 金秋有约”促消费活动
二、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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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
财政预算200万元,投具体资金预算按实际安排,以及平台企业配备资金
四、遴选方式
根据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和发放消费券活动方案来综合衡量,择优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五、企业报名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
2.****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二)能够为本次消费券活动匹配资金。平台愿意根据实际情况,在财政资金外,匹配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免费上线相关商户,不得另行收费或收取消费券核销佣金,增加商户负担。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市内各消费业态,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四)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风险管控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五)具备较强的活动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六)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七)细则要求
1.发放平台要利用自身**加强宣传,动员商户积极参与,形成矩阵效应,扩大活动知晓率;
2.加强账户管理,对财政投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全;加大消费券资金核销效率,对滚动核销的百货零售、餐饮消费券,能够将第一日未核销资金自动滚入第三日发放;
3.全面做好动态监测和跟踪管控,根据发放平台消费券实际领取、核销、消费的拉动比和风险管控等情况,及时做好每日清算和定期分析小结,并对下一轮资金投放额度实行动态调整;
4.配合有关部门合力打击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投诉。
六、公告报名时间及地址
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含公告时间4天;工作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7:30,**时间),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标。
报名地址:****中心5楼519室。联系人:曾婵,联系电话:0898-****2455。
七、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复印件);(2****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3)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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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