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驻扬某部车库电动卷帘门工程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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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驻扬某部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16:56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9月30日 14:30 | ||
| 预算金额 | ¥28.40487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933 | ||
| 采购单位 | 驻扬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工0514-****33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41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514-****8933 | ||
****受驻扬某部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扬某部车库电动卷帘门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驻扬某部车库电动卷帘门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4-****89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驻扬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工0514-****33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514-****8933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41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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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4:30标书代写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工程名称 |
驻扬某部车库电动卷帘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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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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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驻扬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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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概况 |
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284048.78元,最高限价为284048.78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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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 |
预计开工 |
2024年9月,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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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范围 |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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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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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9 月 25 日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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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
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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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5)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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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细则 |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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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 9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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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2024年 9月 20 日-2024年 9月 25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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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资料 |
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所有资料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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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址 |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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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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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 日上午11:00;标书代写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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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
2024年9月30日下午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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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时间 |
2024年9月30日下午2:30 |
地点 |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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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投标人应提交电子U盘(内含软件版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并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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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采购单位:驻扬某部 联系人: 杨工 电话:0514-****3355 代理单位:****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514-****8933 地址:**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邮政编码:22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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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 |
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缴纳中标价3%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全部服务人员撤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乙方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部队****保障处收缴户 开 户 行:工行东关支行 账 号:110********00096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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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有关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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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404878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