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组织相关单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阶段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
地 址:**县乐里镇河滨路6号
邮 编:533300
联系人及电话:岑毅(0776-****965)
附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