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1.询价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询价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01 |
槽钢 |
热轧 Q235B 8 80×43×5mm |
米 |
72 |
**** |
**** |
|
| 2 |
花纹钢板 |
热轧 扁豆形 Q235 3mm |
平方米 |
22.5 |
2.付款比例:
按月结算,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50%,剩余货款在3个月内付清。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4.技术要求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5.2 生产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万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报价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
5.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5.5 供货业绩:报价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5.6 履约信用: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7相同法人、有关联股东、注册地址相近(相同街区、村组)的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个询价活动的同一个包件的,经资格后审确认后,以最先报价的报价人为有效报价人。
5.8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报价;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