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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给予**县****基地项目立项的函》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同意你****学校内实施**县****基地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学校课外活动室92㎡,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分类宣传区、垃圾分类VR体验区、垃圾分类游戏区、垃圾分类知识竞答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项目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类)。
五、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完善项目相关信息,以便项目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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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