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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给予**县**镇、雷平镇、下****处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困难、环境污染等问题,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同意你单位在**县**镇、雷平镇、下雷镇实施**县**镇、雷平镇、下****处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镇建设1****中心,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处理量50t/d,第二期处理量50t/d,建成后总处理量100t/d。(二)在下雷镇建设1****中心,处理量50t/d。(三)在雷平镇建设1****中心,处理量50t/d。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37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完善项目相关信息、以便项目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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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