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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崖****陵园提升
工程立项的批复
******事务局:
报来《关于**市崖****陵园提升工程立项的函》(崖退役军人函〔2024〕13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169期)精神,同意建设**市崖****陵园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位于**市崖****陵园。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园建工程:清除原有地面低矮植被约420㎡,清除原有围墙涂料及装饰物约330㎡,入口广场地面铺装花岗岩石材约410㎡,人行过道路面铺装岗岩石材约335㎡,入口广场二侧花池制作及铺装约135米,台阶改造及增设石材栏杆约11米。2.翻新工程:所有围墙涂料翻新约330㎡,入口大门石材及亭子清洗翻新修复。3.绿化工程:乔木种植48株,灌木绿篱种植约260㎡及草坪补种185㎡。4.水电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2套,安装太阳能壁灯32套及给水灌溉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翻新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工程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97万元,****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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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分局。
**** 2024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