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政治环境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 1 |
某部政治环境 |
详见招标收文件 |
项 |
1 |
设计定稿后60天内完成验收交付 |
**市 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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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单价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最高限价,或任一项采购内容报价超出该采购内容的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全部物资配送及安装、调试、验收、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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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74万元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需要保密资质。(保密资质须通过线下传递,采取邮寄或者到现场审核的方式,禁止通过互联网传递)。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9 月23 日至9 月27 日,每日上午09 :00 至12 :00 ,下午14 :30 至17 :30
(二)申领地点:****@qq.com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以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且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
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及截图。
说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报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材料。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作为询价评审的资格审查。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10 月18 日08 时30 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10 月18 日09 时30 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市**区(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4 年10 月18 日09 时30 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市**区(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135****132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5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