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布展招租公告
一、位置和面积
****广场场坝(广****花园南侧约160米,具体范围由甲方指定为准)整体出租,使用面积约10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及最低限价
租期为十天,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即无论什么时候开展,12月31日前必须撤出场地。具体时间以双方开具的入场证明为准。承租最低限价:人民币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价高者得,场地租金不包含水、电等费用,费用按使用量据实缴纳。
三、款项支付
入场前,承租人交清全部租金及50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成撤场后根据实际使用量据实缴纳水电费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四、场地经营范围
主要包含:主营文旅产品展示推荐;展销农特产品,涵盖潮牌服装、时尚运动、国内优质特产、小百货等,经营除此范围外的其他商品应向招租人报备。
现场踏勘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36****6588
五、其他事项
1.承租人应严****政府的有关法规,合法经营。需要办理各种经营手续及(或)行业许可的,由承租人负责办理。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产生的经营垃圾,不能随意倾倒,承租人应每天自行清理产生的垃圾。
3.若因我司整体规划变更或政策变更等,需要承租人提前撤场的,承租人应当在按照我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我司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如不配合,我司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6.租赁期内场地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我司无关;如由此给我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我司保留向承租人追责的权利。
7.租赁期到期后,承租人应将场地恢复至原有状态,否则我司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及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在2024年11月1日下午17:30点前,将密封的承租报价函递交至**市**区协兴镇牌坊路99号13****画院****管理部,价高者确定为成交承租人。递交报价函时企业或个体商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指印。
联系人员:李女士 173****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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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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