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旭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61.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35%)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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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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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旭****公司261.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35%)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0.0001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0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1-1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盖嘉乐 联系电话:****7272-131、139****850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红旭****公司
注册地(地址) **镇本街
法定代表人 庄丽红
企业类型 ****公司(其他内资)
成立时间 2006-09-13
注册资本 7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583723W
经营范围 粮食收购,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谷物碾磨加工品)生产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油料、果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庄丽红 67.787
2 上****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1.205
3 **蓝色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38
4 **雨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22
5 ****源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22
6 **** 3.735
7 **汉理前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
8 **立元元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924
9 **汉理前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7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4-08-31 营业收入 0.000000
利润总额 0.000000 净利润 0.000000
资产总计 491.399328 负债总计 11424.291030
所有者权益 -10932.891702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红旭****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2、标的企业——**红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庄丽红被限制高消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8号楷林IFC大厦2号楼2单元4层404号
注册资本(万元) 25000
企业类型 ****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孔强
持有产(股)权比例 3.7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735%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四: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0.1万元 ****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交易保证金高于成交价格,超出部分(即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价款)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最终受让方。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标的转让完成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公司章程。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司章程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1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附件
没有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06
招标公告
辽宁红旭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61.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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