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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县****加工厂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经开区双塘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天净地****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厂房面积3118.04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储车间等。设计年生产中空玻璃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