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美术馆)
项目名称:2024-2025****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美术馆、****艺术馆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24,0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美术馆A****美术馆)、****美术馆B****艺术馆)包含在**天府****公司开发建设的文博坊项目中,****已与**天府****公司完成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文化设施用房及配套****美术馆、****艺术馆)移交使用,待项目取得产权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产权划转手续。现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移交使用后所涉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场馆使用方****承担。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场****美术馆、****艺术馆、****图书馆和商业街区,其中商业街区与场馆存在消防控制室、中央空调制冷机房、锅炉房等共用的设施设备且不可分割,地下停车库、地上室外总平都无法分制成两个以上的独立封闭区域。根据国家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新修订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红线图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遵循规划在先、自然分割、功能宽善、便民利民的原则划定。”和第四十八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人统一提供物业服务,但是业主自行管理的除外。”的相关规定,明确“一个建筑区划只能选聘一家物业企业”
名称: ****
地址: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66号9栋3楼1号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无
联系人: 段庆源
联系地址: 下**路80号
联系电话: 139****219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2648
单一来源论证-****美术馆、****艺术馆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美术馆)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