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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瓮农函〔2024〕4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1月14日组织人员分别进行比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1.农作物秸****服务队伍、农****服务队伍实施主体中标人为****作。
2.配套物资购置实施主体中标人为**县****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确定的服务组织有异议的,请以电****农业农村局社****服务中心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监督举报电话: 085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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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