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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827MADDJBLG0T | 建设单位法人:汪** |
| 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三坑镇万洋众创城#5号厂房 |
| ****年产1200吨塑料箱包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三坑镇万洋众创城#5号厂房 |
| 经度:112.****725 纬度: 23.****908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8 |
| 清环**审〔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827MADDJBLG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827MADDJBLG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2024-09-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 2024-10-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9nWVs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年产1200吨塑料箱包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00吨塑料箱包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涉及塑料原料的注塑、喷漆及半成品的组装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涉及塑料原料的注塑、喷漆及半成品的组装工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石陂河;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体废弃物要分类并及时规范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能够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末端配备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TA002)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经“水喷淋(末端配备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水喷淋(末端配备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监测结果表明: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TVOC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收购商回收利用;漆****公司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水、废涂料罐、含油金属屑、含油漆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妥善暂存在危废间中,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云****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已采取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7 | 0.027 | 0 | 0 | 0.027 | 0.027 | |
| 0 | 0.033 | 0.033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002 | 0.022 | 0 | 0 | 0.002 | 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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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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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37 | 0.652 | 0 | 0 | 0.337 | 0.337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 | 已按要求建设 | 已****公司对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验收监测 |
| 1 |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末端配备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TA002)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经“水喷淋(末端配备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 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按要求落实 | 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喷漆废气排放口、注塑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等进行验收监测 |
| 1 | 隔音、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已按要求落实 | 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验收监测 |
| 1 | 固体废弃物要分类并及时规范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收购商回收利用;漆****公司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水、废涂料罐、含油金属屑、含油漆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妥善暂存在危废间中,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云****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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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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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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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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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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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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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