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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及《****合实验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我区需****基地2个,****基地4月份已通过遴选程序****农场承担建设任务。现经过公开申报、各片区推荐、材料审核、现场考察等环节,****合实验区******社作为2024****基地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馈电话:0591-****3281
反馈地址:****农业处****中心3号楼20层20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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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