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620241128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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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06 11:3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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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自管项目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质疑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一:质疑答疑部分

质疑事项1:“(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中标人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通过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修改为“(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中标人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通过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回复: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不一致的均按本下述履约保证金内容执行: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中标人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通过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服务期结束,在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采购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质疑事项2:“5.物业费收缴率(历史欠费+当期应收费用)在80%-95%之间,支付费用比例和物业费收缴率成正比支付,物业费收缴率低于80%,支付费用比例按照80%支付,物业费收缴率高于95%,支付费用全额支付。”修改为“5.物业费收缴率在80%-95%之间,支付费用比例和物业费收缴率成正比支付,物业费收缴率低于80%,支付费用比例按照80%支付,物业费收缴率高于95%,支付费用全额支付。5.1物业收缴率是指乙方签订合同期间,经甲方授权委托,根据甲方提供的收费台账及与入驻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代甲方收取入驻企业的物业服务费占当期应收总额的比率。5.2乙方按期催收甲方的入驻企业物业服务费,但经过电话催费、上门催费、代甲方发送物业费催费函及催费律师函等多种方式催费后,仍无法收取入驻企业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后,甲方应免除乙方的责任该笔费用不计入乙方收费率考核指标内,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物业服务费用。”

回复: 本条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描述的或要求格式的均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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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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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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