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慢行系统工程(**片区)一期慢行道Ⅱ标段、Ⅲ标段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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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慢行系统工程(**片区)一期慢行道Ⅱ标段、Ⅲ标段监理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慢行系统工程(**片区)一期慢行道Ⅱ标段、Ⅲ标段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获奖情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日期为准)独立承接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获得质量类奖项的情况: 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奖项的,每项得 3 分;市级奖项的,每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奖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确认为准;****协会颁发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③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奖项不得分】 |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日期为准)独立承接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获得质量类奖项的情况: 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奖项的,每项得 3 分;市级奖项的,每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注: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科创大道 12 ****中心 7 座 6 楼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757-****9003 2024年12月10日 |
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季华一路 28 号智慧**一座一幢603 室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0757-****1230、138****6071(经同意公开)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