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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 2023****中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2023****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省****农场******管理区-原21作业站东北侧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199****0912
附件为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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