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5 14:28 至 2025-01-24 14:28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3740.9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新区天宝路 | |||
| 经度 | 107.152485 | 纬度 | 23.10231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20 至 2024-12-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大添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997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大添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997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黄荣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9****542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教育路00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152485°,北纬 23.102312°,位于**县**新区天宝路,占地面积 43740.92m2(约 65.61 亩)。 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2012 年后作为木片晾晒区,2022 年完成征收后,****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小学,至踏勘期间,已三通一平,经过调查,地块历史和当前无工业生 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除****加油站、 天****公司为排污管理排污外,其他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和使用、处置情况,经过调查,加油****公司能够按照环评和环评 批复、环保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无异常泄漏情况发生,对地块土 壤环境影响不大。结合《**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 作指引(试行)》,可得到结论为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 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 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 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历史上未曾 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 污染事故等;经调查,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 染风险等;经调查,历史上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项目地块土地 用途单一,****政府储备地,资料齐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壮 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若第一 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 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项目 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 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