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600MB****3991/202201-00052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关于《****废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涡环表〔2022〕2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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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废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结论。项目位于**县高炉镇赵沃村,租赁**县傲宸废弃****公司钢构大棚2500平方米,**2460平方米钢构大棚,项目总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设置营养土生产线一条,购置发酵翻抛机、铲车、料仓、粉碎机、滚筒筛分机、配料机、搅拌机、输送机、包装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消防等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营养土的生产能力。根据****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等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在符合高炉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废水要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关于防治扬尘规定,采取道路勤洒水、砂石、水泥原材料遮盖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切实加强废气治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封闭、设备维护及环境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进入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三)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营运期固废的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
三、原料尽量使用已发酵的畜禽粪便、污泥严禁露天堆存,加强生产车间基础防渗。
四、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本项目原料所使用污泥需定期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严禁使用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污泥。
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736号令)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要接****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及日常环境监管。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