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2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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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2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5-01-03

****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2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月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61(兼传真) 邮编:118000

联系地址:**市**区爱河大街121-1****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表1-2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矿建设项目 宽甸县八河川镇样册子村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宽甸县八河川镇样册子村,本次扩建拟缩小**范围、提高生产规模,将原有4个采区调整为2个采区(因原三、四采区涉及国家公益林且矿产**量较少,本次扩建予以划出矿界范围),**总面积由1.2680平方公里调整为0.7869平方公里,共分2个采区,其中,一采区**面积0.6491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720m至+400m,二采区**面积为0.1378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640m至+470m,采矿方式为地下开采,**井下平硐、盲斜坡道、回风平硐、提升运输系统及井下充填系统、通风系统、蓄水池以及地表蓄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充填系统除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基建期临时废石场等。本项目建成后,开采规模由15万吨/年提升到31万吨/年,项目总投资4267.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 辽储评(储)字〔2023〕011号、辽自然资事矿(开)审字〔2023〕C034号 已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1.废气:井下作业采取湿式凿岩、水封爆破方式,并采取对易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作业等措施有效遏制井下开采粉尘、爆破废气产生;通过降低矿石、废石头装卸高度、洒水增加含水量、苫布遮盖运输等措施减少矿石及废石装卸及运输粉尘排放;地表充填系统粉尘经水泥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废水:本项目一采区和二采区工业场地分别建设一座400立方米和300立方米蓄水池,矿井涌水经井下防渗蓄水池收集后由水泵间歇提升至地表蓄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井下凿岩和井下防尘等井下生产用水,地表降尘和绿化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点、地表蓄水池进行重点防渗,基建期废石临时周转场、仓库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废石不升井,采取“尾砂+废石+水泥”方式充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态: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分三阶段基建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对**开展复垦与生态恢复,并建立地表岩移、复垦植被、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监测计划。5.环境风险: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炸药、危险废物等管理等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2 ****公司(铁矿、硼矿)矿产**开发利用项目 宽甸县大西岔镇 ****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宽甸县大西岔镇,本次扩建拟新增开采矿种硼矿,**范围不变仍为0.2025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不变仍为+335米至+65米,采矿方式由露天/地下开采调整为地下开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套地下开采系统,包含1处斜坡道,1处平硐,1处风井,1处工业场地,不再继续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开采系统及原有选矿系统,并且在基建期全部完成复垦,开采矿石全部外售。本项目建成后,由年露天/****铁矿3****铁矿、硼矿10万吨,服务年限为8.6年(不含基建期),项目总投资1566.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 辽自然资储备字〔2023〕04号、辽自然资事矿(开)审字﹝2023﹞C015号 已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1.废气:井下作业采取湿式凿岩、水封爆破方式,并采取对易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作业等措施有效遏制井下开采粉尘、爆破废气产生;通过降低矿石、废石头装卸高度、洒水增加含水量、苫布遮盖运输等措施减少矿石及废石装卸及运输粉尘排放。2.废水:本项目矿井涌水经60立方米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湿式凿岩、井下抑尘使用,剩余部分通过管道提升至地表450立方米高位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绿化用水、**抑尘、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等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点、地表高位水池进行重点防渗,矿石中转库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废石不升井,****搅拌站采用“废石+水泥”为填充料充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态: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分三阶段基建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对**开展复垦与生态恢复,并建立地表岩移、复垦植被、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监测计划。5.环境风险: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炸药、危险废物等管理等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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