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57952XH | ****开发区金融一街1号2401-2414室 | 87.55(均分制) | ****0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区级智慧停车平台及路内泊位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经开区路内泊位及智慧停车平台运营服务,为实现全域12条道路停车数据互联共享,**智能调控,提升停车产业升级,提高经营效益。内容主要包括:云平台服务、运营管理、设备租赁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通过采购人考核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下列费率打6.8折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0.45%,1000万元-5000万元费率为0.25%。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355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省**市**区雪浪街道震泽路688号
联系人:秦晋、王星
联系电话:****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塘泾里9号楼401室
联系人:马浩钧、张珺
联系电话:199****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浩钧、张珺
电话:199****006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