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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黔水办[2018]19号)的规定,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5日在****会议室主持召****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分期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公司、水土保持方案单位******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省水务****公司,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会议前,设施验收评估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技术评估,提交了技术评估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日期为二十个工作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 冲 联系电话:139****7182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省水务****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