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石安置区、和瑞路安置区、竹三安置区、鸦湖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和建南安置区选址线外污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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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石安置区、和瑞路安置区、竹三安置区、鸦湖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和建**置区选址线外污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石安置区、和瑞路安置区、竹三安置区、鸦湖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和建**置区选址线外污水工程已由****委员会****水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污水工程由市财政出资,雨水工程由市财政、**区财政按5:5比例出资,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方石安置区、和瑞路安置区、竹三安置区、鸦湖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和建**置区选址线外污水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钟落潭镇、人和镇

2.1.3工程建设规模:(一)建设范围:**市**区钟落潭镇、人和镇,涉及**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征拆安置的方石安置区、和瑞路安置区、竹三安置区、鸦湖安置区、建**置区等位置。(二)建设内容:(1)竹三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d1000雨水管177米,**B×H=1200×1000雨水明渠90米。φ1600雨水圆形检查井9座、φ1600雨水圆形沉砂井1座。**d300雨水口连接管33米,单篦平篦式雨水口6座。现状竹三排渠暗化B×H=2500×2200暗渠拆除修复9米。永久占地1134m2。(2)和瑞路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d1200雨水管53米,**B×H=3500×3000雨水暗渠24米。1600×1600雨水矩形检查井2座、φ700渠箱检查井筒2座。d1200、3.5×3.0m八字出水口及下游护砌各1座,现状700×500排水边沟破除修复30m。(3)鸦湖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B×H=2500×1500雨水暗渠1022米,**d600雨水管4m、**d500雨水管17m、**d300雨水口连接管27米,双篦平篦式雨水口4座。φ1200雨水圆形检查井1座、φ1000雨水圆形检查井2座、φ700渠箱井筒17座、φ700渠箱沉砂井及井筒2座。**d500污水管55m、**d300污水管104m、**φ1000污水圆形检查井9座、**φ1000污水圆形沉泥井2座。现状围墙拆除修复172米,永久占地1381m2。(4)方石安置区选址线外雨水工程:**顶管段d1800雨水管127米,**B×H=2000×2000雨水暗渠674米,φ9000逆作顶管工作井2座、φ5000逆作顶管接收井1座、倒虹闸槽井2座,**2400×150°扇形转弯井1座,φ700渠箱井筒14座、φ700渠箱沉砂井及井筒2座。现状800×800排水边沟破除修复137m,现状河涌挡墙破除修复135m,现状龙洞坑涌支渠拆除重建15m。(5)建**置区选址线外污水工程:**顶管段d1000污水管181米,φ7500逆作顶管工作井2座、φ4000逆作顶管接收井1座、φ1600污水圆形检查井2座、支护明开挖段10.65m。(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为****2217.81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757.40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2.3监理服务期: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67.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注:(1)**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派总****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专业人士,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登记前,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标书代写

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2日11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标书代写

5.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12日11时00分。标书代写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司****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应自行****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7.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5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建中路59号402室

联系人:冼工

电话:136****9344

招标管理机构:****水务局

地址:**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电话:020-****1911

****水务局

2025年1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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