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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49FERW6G | 建设单位法人:熊巍 |
| 张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市**区毛陈镇仙女湖路118号 |
| 孝汉应高速公路(福银高速至武荆高速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市 |
| 经度:113.90625,113.75107 纬度: 31.05766,30.7981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13 |
| 鄂环审〔2019〕2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43905 |
| 9206.37 | 运营单位名称:**交投京珠高速****公司 |
| MA49HWX6-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208-7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208-7 | 竣工时间:2024-01-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427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项目主线全长34.161km,连接线长度为8.143m,永久占地325.68hm2,拆迁建筑物78300hm2,全线设特大、大、中小桥梁总长26281m/7座;设通道17道,涵洞38道,互通5处,收费管理站3处,服务区1处,****中心1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主线全长34.437km,连接线取消。永久占地251.96hm2,拆迁建筑物78751.654hm2,全线设桥梁26695m/1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4725m/5座、大桥1810m/4座、中桥160m/2座;设**1处,涵洞74道,互通4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中心与养护工区1****收费站合建)。 |
| 环评阶段孝汉应高速公路(福银高速至武荆高速段)线路全长34.161km,连接线长度为8.143m。实施阶段本项目实际线路总长34.437km。实施阶段里程本工程主线长度增加0.276km,连接线长度减少8.143km,总长度比原环评减少7.867km。环评****收费站3处、****中心1****收费站合建)、服务区1处。实施阶段,共设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减少收费站1处。辅助设施建设规模、位置与环评阶段相比发生一定变化,但辅助设施的变化,未导致工程沿线新增生态环境敏感区及城市规划、建成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3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等辅助设施的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方法。****加油站废水经过沉砂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调节池,进行MABR处理后再经过滤、消毒,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后回用于冲洗、道路洒水、绿化,不对外排放。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对沿线近中期声环境超标的44处敏感点,结合沿线规划实施情况,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声屏障等措施。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离施工场地较近影响较严重的村庄,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施工作业,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三、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8.4t/年,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2处收费站、1****收费站、服务区已按“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排水系统,沿线附属设施均已设置MABR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要求后回用。二、全线目前共有敏感点43处,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建设单位为沿线12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2处敏感点设置了隔声窗,28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隔声窗措施,声屏障共计12524延米、隔声窗共计5970.72m2。施工单位优化了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在高敏感目标附近进行高噪声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在夜间运行,对居民集中路段采取临时围挡等降噪措施,避免对沿线居民生活和休息造成不利影响。三、****收费站、**服务区****收费站均分类设置了垃圾桶和垃圾箱;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目前运营单位与地方环卫或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垃圾清运协议,确保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有效处置。 |
| 实际建设阶段较环评文件及****收费站,对环境的影响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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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A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 | 2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两侧)均设置了不同规模的MA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收费站13t/d,****收费站25t/d,**服务区(路左)20t/d,**服务区(路右)15t/d。 | ****收费站、****收费站****服务区(两侧)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项目采用的污水生化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处理效果能满足使用要求。 |
| 1 | 声屏障和隔声窗 | 本项目公路两侧边界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两侧边界线35m以外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全线目前共有敏感点43处,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建设单位为沿线12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2处敏感点设置了隔声窗,28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隔声窗措施,声屏障共计12524延米、隔声窗共计5970.72m2 | 各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应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
| 1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按环保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路线及工程设计。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场地的选址,减少临时占地规模。 (2)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于永久或临时占用耕地,应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 (3)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 (4)工程完工后,做好临近水体施工场地、弃渣场等场所生态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的污染,减少对水质及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5)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对跨越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恢复和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补救和保护措施。 | (1)本项目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线路主要从减少房屋拆迁、地形地质条件利于布线等角度,优化了路线、施工便道、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址,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临时用地。 (2)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减少林地和耕地的占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尽量避让林地和耕地,不断优化调整方案,保护周围林木和农田。对临时堆土场均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等措施进行防护。对于临时占用的耕地,针对表土剥离堆放处均已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和绿化。 (3)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占用的耕地的补偿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基本农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4)施工结束后,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复垦规定,确保临时用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步完成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作。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及时复垦为耕地,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鼓励复垦为耕地”。目前,使用完成的拌合站、梁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均已复垦、复绿或移交。(5)项目建设前期,****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签订了《孝汉应高速公路(福银高速至武荆高速段)对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资**保护区影响补偿协议》,确定了保护区补偿补救经费163.1万元,主要用于增殖放流、生态修复、驱鱼等临时救护、水生生物监测等。同时严格落实了专题报告及批复要求,完善了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
| 1 | (1)跨澴河、府河、老府河桥面设置径流收集装置、事故收集池、安装防撞护栏等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置。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公路涉水桥梁位置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桥梁位置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防止初期雨水和风险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污染沿线水体。 (2)在大桥两侧引桥处分别设置警示牌,并设置监控设备,警示牌需标示所处河段为“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要求减速慢行,并注明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报警电话。 | (1)项目跨澴河、府河、老府河桥面均已设置径流收集装置400m3、500m3和600m3的事故收集池,在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跨河桥面安装了防撞护栏,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置。 (2)在大桥两侧设置了醒目的“请勿疲劳驾驶”“敏感水体、谨慎驾驶”警示牌、限速标志,并在涉水桥梁路段设置了加强型防撞护栏(防抛网),有效降低危化品泄漏事故的发生或减轻泄漏事故的发生程度,从而减少对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水体的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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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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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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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按环保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路线及工程设计。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场地的选址,减少临时占地规模。 (2)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于永久或临时占用耕地,应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 (3)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 (4)工程完工后,做好临近水体施工场地、弃渣场等场所生态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的污染,减少对水质及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5)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对跨越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恢复和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补救和保护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线路主要从减少房屋拆迁、地形地质条件利于布线等角度,优化了路线、施工便道、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址,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临时用地。 (2)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减少林地和耕地的占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尽量避让林地和耕地,不断优化调整方案,保护周围林木和农田。对临时堆土场均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等措施进行防护。对于临时占用的耕地,针对表土剥离堆放处均已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和绿化。 (3)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占用的耕地的补偿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基本农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4)施工结束后,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复垦规定,确保临时用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步完成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作。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及时复垦为耕地,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鼓励复垦为耕地”。目前,使用完成的拌合站、梁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均已复垦、复绿或移交。 (5)项目建设前期,****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签订了《孝汉应高速公路(福银高速至武荆高速段)对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资**保护区影响补偿协议》,确定了保护区补偿补救经费163.1万元,主要用于增殖放流、生态修复、驱鱼等临时救护、水生生物监测等。同时严格落实了专题报告及批复要求,完善了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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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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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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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