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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村委关于印发天****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4〕14号)和《2024年武****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2024年11月27****村委会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区“2024年天****示范区项目”进行区级验收。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查勘,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质询,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了复核,并于2024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市2024年稻渔综合种养(第二批)项目完成验收的通报”,通报显示该项目已通过复核,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现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069 联系人:时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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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