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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542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长****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713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县磨子河川丰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 **省**市**县亭口镇川丰村 | **** | **瑞****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亭口镇川丰村。工程分为上下游两段,总长度1.43km。其中,磨子河上游治理段长626.26m;下游治理段长805.41m,**下河踏步2处。本次磨子河川丰村段山洪沟治理项目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5级,施工工期为8个月。总投资1037.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6万元,占总投资的2.60%。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