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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储备粮质量检验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储备粮质量检验及监测工作,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我市口粮市场,我中心拟委托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就2025年度储备粮进行质量检验,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托机构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须是**省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粮油质检CMA资质的质检机构,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2.具有从事粮食检验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4.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检验标准及内容
GB/T 1354-2018《大米》,GB1350-2009《稻谷》,GB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一)大米:依据GB/T1354-2018《大米》、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储备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粮粮〔2021〕34号)、《**省地方储备粮油入库质量验收标准》(琼粮粮〔2023〕78号)要求对大米开展检验工作,具体检验项目:加工精度、碎米粒、小碎米粒、杂质总量、无机杂质含量、不完善粒含量、水分、黄粒米、互混率、色泽、气味、镉、铅、无机砷、总汞、黄曲霉毒素,共计16项。
(二)稻谷:依据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1350-2009《稻谷》、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储备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粮粮〔2021〕34号)、《**省地方储备粮油入库质量验收标准》(琼粮粮〔2023〕78号)要求对稻谷开展检验工作,具体检验项目: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谷外糙米、黄米粒含量、互混率、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黄曲霉毒素、铅、镉、总汞、无机砷共计16项。
(三)对2025年度储备粮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质检报告。
三、服务时限
完成本年度我市储备粮检验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从事粮食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资质、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四)单个样品检验报价。
上述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16:00前。标书代写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以报价(价税合计)最低者为中选方。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2225
地址:**市文城镇城新里3号三楼储备军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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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