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委托****组织的“****客户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已完成开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公示
1.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承诺以及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磋商总价报价:546240.00元/年;传媒广场项目:71760.00元/人/年;新闻路项目:64800.00元/人/年;记者村项目:64800.00元/人/年;服务期限承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质量要求承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最终磋商总价报价:547200.00元/年;传媒广场项目:71880.00元/人/年;新闻路项目:64920.00元/人/年;记者村项目:64920.00元/人/年;服务期限承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质量要求承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国远****公司:最终磋商总价报价:548000.00元/年;传媒广场项目:72000.00元/人/年;新闻路项目:65000.00元/人/年;记者村项目:65000.00元/人/年;服务期限承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质量要求承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1.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严云超 | 毕业证 902********640517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李少君 | 企业人力**管理师S000********822400459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国远****公司 | 周菊忠 | 劳动关系调解员证S000********1214001926 |
1.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情况 资格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国远****公司 |
| 一般要求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业绩要求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信誉要求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财务要求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人员要求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其他要求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形式:投标人可至招标人或****提交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内容应当说明诉求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2提出异议的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3提出异议的材料要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需提供: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函(原件加盖公章)。
2.4异议受理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建、刘羽飞
联系电话:0871-****4338
3、公示期及必要内容
3.1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025年02月20日起至2025年02月23日17时00止。
3.2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3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与****官网(http://yz.****.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日新路516****广场A座19楼A区****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钱老师
电 话:0871-****260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梁建、刘羽飞、袁艳、雷海生、姚玲波。
电 话:0871-****4338
传 真:0871-****4338
电子邮箱:****@qq.com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方式:
联系人:梁建、刘羽飞
联系电话:0871-****4338
2025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