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市****公司80%股权 |
| **市国有资本****公司 |
| **** |
| 80 |
| 6,449,440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02-28 |
| 其他 |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因审计调整,标的企业12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部分财务指标不一致,标的企业向我所出具了《关于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数据不同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潘经理,联系方式:0953-****457。 8.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