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收单服务外包项目(聚合支付技术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分行收单服务外包项目(聚合支付技术服务)
三、中标信息
| 序号 | 入围企业名称 | 入围企业联系地址 |
| 1 | 楚商****公司 | **省**市**区精武路9号**国际金融汇T3写字楼14层1402 |
| 2 | **杉昊****公司 | **市**区南桥镇达政路217号1108室 |
| 3 | ******公司 | **市**区世丰国际大厦702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分行收单服务外包项目(聚合支付技术服务) | ****分行****分行和支行(详见投标文件) | 包含但不限于特约商户推荐、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包括特约商户培训、特约商户调单、特约商户回访等)、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含受理终端布放和安装调试、受理终端维护、受理终端巡检、耗材配送等)等业务。(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4个月 | 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建基、王斌、林醒、林云珠、乐斌、林英、张志斌(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9000元由各入围企业平均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万元(人民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考拉御风数字****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管理团队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 中3.1资格条件3.1.4条款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上述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委员会评议,**杉昊****公司、******公司、**收钱吧互****公司、楚商****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17.3.2 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标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03月03日起至2025年03月13日止。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4个月。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陈云、丁成宗/0591-****3310)、负责人(唐丽玉、吴晓君、李水清、游莲钦/0591-****3301)。
6、本项目入围完成后,将根据最终签署合同的入围企业推荐商户交易业务量据实结算服务费用。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支路1号华夏大厦
联系方式:林静、程乃城/0591-****6587、0591-****5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汉铭/0591-****3310、****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 话: 0591-****33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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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