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五铺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惠乔(******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浆水泉西路98****大学生创业园创展苑409室

成交报价:89.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按工作要求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提供优质食材,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健康。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资金落实且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正操(组长)、徐林飞、周玉荣、王建良、任益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四铺镇

联系方式:139****2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53****报社大楼2楼

联系方式:153****1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153****1139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05
中标通知
濉溪县五铺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