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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542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长****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713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县****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 **省**市**县亭口镇山庄村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亭口镇山庄村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拟将现有低效粉煤机、筛选机、跳汰式洗煤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升级为高效生产设备,从而将现有煤矸石加工处理量由18.65万t/a提升至100万t/a,厂区内生产车间及辅助、公用、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建设规模:年生产次煤、矸石骨料等,合计999364.76t/a。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占总投资的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