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创业园****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区潇湘大道283号创业大厦**科创港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开发区麓天路28****科技园A1-A3栋301-1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具体工作量详见清单附件。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结合展示主题收集整理创新创业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文本、图片、视频资料等; 2.采用剪辑+实拍的形式,诠释创新创业主题; 3.工作内容包含:概念方案,分镜脚本编制送审,实拍航拍工作,特效工作,配乐,剪辑特效工作,样片输出,样片送审,样片修改,成片输出等; 4.配备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导演进行整体影片统筹把控,丰富经验的文案策划进行影片文案制作,丰富经验的拍摄导演、摄像及灯光师进行相关拍摄执行制作,丰富经验的后期剪辑工程师进行及后期制作; 5.无人机拍摄,配备监视器、稳定器、专业灯光及补光设备进行相关辅助拍摄; 6.采用AE、PR进行后期制作,影片全片校色采用达芬奇调色; 7.按风格完成字幕配置,要求包含字幕在内的所有影片文字无版权问题; 8.按风格配置合适音乐,保证无音乐版权问题; 9.影片技术参数:影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30帧/秒。 10.影片验收:以采购人最终签字确定定稿为准,中间无论修改多少稿,不额外增加修改费用。 2.人员配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符合采购需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符合采购需求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综合单价 2.付款方式: 12df5be9c****283aeab4a****373fde ****928.07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6771.2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作为首付款,乙方收到首付款开始制作。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3385.6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预演动画完成,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支付项目总款20%的进度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3385.6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一稿小样带水印DOMO完成,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再支付项目总款20%进度款。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3385.6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乙方按时交付终稿,甲方测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作为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公司科技支行(****:800********801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3-12 —— 2025-05-11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逾期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采购需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采购需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采购需求 (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甲方组织验收后7日内未提出合理修改意见或在一定范围内已经公开使用乙方交付的成果,视为验收通过。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在本合同项目制作过程中,甲方需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完整性,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民事权利;等; 2、乙方制作的原始资料版权归乙方所有;最终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仅享****公司宣传使用,不得另行商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拒绝接受或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因甲方需求变更、政策调整等导致的成本增加,双方确定金额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甲方单方解除需要补偿乙方损失(包括不限于成本损失及预期可得利润,不得高于原合同金额);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担;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甲方逾期付款达30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待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乙方继续履约。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双方为解决争议支付的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本合同债权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