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家具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受****委托,就综合楼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10时0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综合楼家具采购及安装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综合楼家具采购及安装。
4、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216元
公示期: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邵工
地址:******开发区锦绣大道1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852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律师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省招大楼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0110
招标代理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www.****.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5年3月31日
关于****综合楼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综合楼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中4.9成品检测报告中要求的钢木办公桌(员工桌)(成品)GB/T3325-2024检测报告以及钢制活动柜三抽柜(成品)GB/T 35607-2024检测报告作如下解释:由于上述两条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均为2025年1月以后,考虑检测报告出具周期及有效期等因素,此钢木办公桌(员工桌)(成品)及钢制活动柜三抽柜(成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符合当期国标要求的相关产品检测报告,但中标人在家具验收时必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符合现行国标的检测报告。
注:1)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2)本通知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先后发布的答疑、澄清及通知以后发布的为准。如投标人认为本澄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在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丁工联系垂询,联系电话:0551-****0272。
专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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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