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清城区职教城地块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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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拟对**市**区职教城地****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5-04-11 16:12


根据**市**区职教城地****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区职教城地****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清****村委会辖区内,拟建输电线路起于220kV北控储能站(113°4′15.795″E,23°45′23.957″N),止于220kV**储能站(113°4′9.273″E,23°45′21.651″N),**220kV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35km,采用FY-YJLW03-Z-127/220kV-1×630mm2电力电缆。

环评机构

****集团****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通过围蔽施工、设置防尘网、水喷淋雾化装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

(2)废水

施工期工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下层沉淀层就地填埋并采取绿化措施;生活污****电站项目施工营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通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就地回填;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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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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