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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92MA7H79390A | 建设单位法人:谢建民 |
| 杨克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 |
| **自治区阿拉善****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侧47.48号 |
| 协合平达阿拉善****开发区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阿拉善左****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呼都格嘎查 |
| 经度:105.06913 纬度: 37.821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8 |
| 阿环审表〔20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75 |
| 23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92MA7H79390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75W5F67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75W5F67T | 竣工时间:2023-09-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3-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kacaq.com/softwareProducts |
| ** | 实际建设情况:**协合平达阿拉善****开发区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5MW,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48.122GW﹒h,单机平均上网电量为16.041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208h,容量系数为0.366。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5MW,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48.122GW﹒h,单机平均上网电量为16.041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208h,容量系数为0.366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能-风轮-增速齿轮箱-发电机-箱式变压器-输电电路-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风能-风轮-增速齿轮箱-发电机-箱式变压器-输电电路-升压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检修废油等,不在风电机组场地存放,检修人员带走暂存于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设备检修时增速齿轮箱和发电机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擦拭废油纸(HW08,900-249-08)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在每个箱变下设置1座容积为3m3事故集油坑,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集油管收集至事故集油坑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因此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 经调查,本项目项目无人员值守,无生活垃圾产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设备检修时增速齿轮箱和发电机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擦拭废油纸(HW08,900-249-08)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在每个箱变下设置1座容积为3m3事故集油坑,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集油管收集至事故集油坑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因此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暂存库、施工期施工营地依托于“****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共建)升压站项目”,因此,施工期人员排污由“****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共建)升压站项目”进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成后,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变化。运营期固体废物为设备定期检修时增速齿轮箱和发电机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擦拭废油纸(HW08,900-249-08)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在每个箱变下设置1座容积为3m3事故集油坑,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集油管收集至事故集油坑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办公和住宿在嘉尔嘎勒赛汉镇租赁,施工期未额外设置施工临时用地。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设备检修时增速齿轮箱和发电机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擦拭废油纸(HW08,900-249-08)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在每个箱变下设置1座容积为3m3事故集油坑,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集油管收集至事故集油坑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因此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但项目在检修前,需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保证危险废物产生后及时清运,不落地。实际建成后,本项目不依托“****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共建)升压站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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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备减振、消声措施、围挡等临时隔声围护措施。 | 风电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运行期的噪声主要源于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扫风时产生的噪声和机组内部的机械运转噪声,建设单位根据设计要求,选址远离村庄、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点,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风电场区厂界外1m处噪声,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2dB(A)~5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4dB(A)~47dB(A),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夜间监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油纸、废润滑油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要求收集,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的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方需确保平衡,不可随意设置弃土场。 | 经调查,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土石方量一致,本项目挖方为2.2799万m3,填方2.2799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运营期固体废物为设备检修时增速齿轮箱和发电机产生的废油纸、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尚未产生,因此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项目在每个箱变下设置1座容积为3m3事故集油坑,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集油管收集至事故集油坑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应单独堆放,并应采取苫盖措施,后期用于植被恢复。规范施工运输及运营期巡查车辆的行车路线,禁止随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面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后,应对表土堆场和临时占地区域,以乡土物种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覆盖率达到施工前水平。运营期应加强工程区域候鸟迁徙情况的跟踪观察工作,并与林业部门建立候鸟监测、救护联动机制。 | 经调查,施工期已结束,项目建成后,实际占地比环评阶段减少5000m2,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为31058m2,其中,永久占地1952m2,临时占地29106m2,项目建成风机轮毂高度为115m,风轮直径为200m,各发电机组间距约为750-1100m,运营后,永久性占地将使原有沙地变为生产用地,永久占地主要为进场及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基础、35kV架空线路电线杆基础等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性质的影响有限。同时随着项目建成投运后,临时用地自然植被逐步恢复,对当地的土地利用影响也逐步减小。 |
| 根据环评报告:危废暂存库、施工期施工营地依托于“****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共建)升压站项目”,因此,施工期人员排污由“****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共建)升压站项目”进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办公和住宿在嘉尔嘎勒赛汉镇租赁,施工期未额外设置施工临时用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设备检修时增速齿轮箱和发电机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擦拭废油纸(HW08,900-249-08)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在每个箱变下设置1座容积为3m3事故集油坑,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集油管收集至事故集油坑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调试期间,尚未产生,因此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但项目在检修前,需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保证危险废物产生后及时清运,不落地。实际建成后,本项目不依托“****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共建)升压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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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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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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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应单独堆放,并应采取苫盖措施,后期用于植被恢复。规范施工运输及运营期巡查车辆的行车路线,禁止随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面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后,应对表土堆场和临时占地区域,以乡土物种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覆盖率达到施工前水平。运营期应加强工程区域候鸟迁徙情况的跟踪观察工作,并与林业部门建立候鸟监测、救护联动机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植物措施: ①风电机组机座、集电塔基等基础施工时,在允许条件下应将开挖表土单独保存,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再用于临时用地区植被恢复。 ②施工期临时用地主要为风机机组安装平台、施工便道、集电线路临时用地,在工程完工后对风机机组安装平台、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清除施工迹地的各种建筑垃圾,并进行土壤翻松,以利于植被恢复,施工便道予以保留,用于运营期设备维护和检修。 ③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修建场内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两侧植草方格,撒播灌草种子,施工结束后,保留约4.5m宽碎石路作为巡检道路,用于运营期设备维护和检修。 ④施工期场地内没有发现霸王。 ⑤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风机、塔基临时用地等区域进行人工撒播灌草种子促进植被恢复。并制定植被恢复计划,加强项目后期的生态抚育与管理,保障受损植物以及恢复植被的成活与生态效果。 动物措施:①经调查,工程施工结束后尽快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以弥补施工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②以人工撒播灌草种子为主,边施工、边绿化,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绿化。 ③项目运行后制定巡检计划,积极维护和开展林业部门动物监测和巡护工作,如发现风机运行影响到野生动物的生存,将配合林业部门采取停运调整布局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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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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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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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