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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地块为**市(2024)002号地块,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6.090318°,北纬31.427610°,占地面积4037.08m2。地块历史用途为道路用地、公园与绿地和旱地。根据该地块规划红线图和地块性质证明文件,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因此本地块总体上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的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铬和锰未超过参照执行的《**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为**镇公园与绿地、道路及耕地,地块北侧及西侧部分土地代征为道路,东侧部分地块为耕地(种植常规蔬菜),其余土地现为公园与绿地,地块内未进行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未从事过规模化养殖,未作为污水灌溉区;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固废和危废的处理,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等设施,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基于以上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后续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