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时间:2025-04-22
| 信息索引号 | **** | 发布时间 | 2025-04-22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是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年龄以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老年父母+残疾子女 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 老年父母+残疾子女 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原则上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我县自愿承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的机构如下:
1.****敬老院,位于庙前镇薛庄村,联系人:杨爱菊,联系电话:131****8030
2.****敬老院,位于庙前镇薛庄村,联系人:李钊,联系电话:182****4448
3.****中心**福利养护楼,位于禹王大街25号,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99****6991
4.****敬老院,位于水头镇水头村商业街,联系人:张培园,联系电话:178****0308
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自行选择机构入住。